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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史诗》读后感

##艾伦

在刚刚看到艾伦·杰斯帕的照片时,所有人大概都会认为她是那种美国小镇女孩:苗条,装扮得体,人缘很好,乐此不疲地参加社团,有一个发福的妈妈和严肃的爸爸,甚至你都能看到家里那条大牧羊犬和别克车。然而,她逃走了,带着借来的一千二百美元和一本护照,只身去阿富汗寻找约会过的男孩纳兹鲁拉。

“我宁可死在沙漠里,也不愿意嫁给多赛特镇的那些小混混。“

喔,我们的艾伦对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赛特镇有一种奇怪的仇恨情绪。然而多塞特镇并不是那种值得仇恨的地方,它平和,安详,正经学校,正经教堂,人们在宽敞的乡村俱乐部里举办周六舞会,甚至邻县就住着赛珍珠。艾伦却说:“这小镇真是无聊透顶。” “你们能想象一辈子呆在多塞特镇,每周六晚上去乡村俱乐部这种日子吗?“

安定、普通、牢固的、一眼就能看到未来的生活让她感到发闷。

她的音乐教师给她的评价书里这样写:”她患上了一种疾病,这种疾病正在侵害着最有才华的年轻人。她远离那些一直以来支撑着我们社会的信仰,但找不到新的支撑点供她依靠,可供她来获得那种在任何人的生命中都不可或缺的力量。”

我以为,艾伦的逃亡是对日益固化的小镇生活的质疑。它好像在说,这个社会其实配不上这些有才华的年轻人。他们美丽、聪明、受人欢迎且充满梦想,然而却无法找到适合自己和自己梦想形状的安身之处。为什么找个本地小伙子就是好的?为什么加入体育俱乐部更受欢迎?为什么人人都那么关心周六舞会?在多赛特镇这个相对闭合的小圈子里,类似的信念被回声似地放大、强化,包裹和影响着其中的居民,使他们认为这一切是自然而理所应当的,从而慢慢放弃了对不同生活的渴望和探求外界的想法。

艾伦怀疑并警惕这一切,这种怀疑甚至使她对多赛特小镇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固执地要否定和打破这一固化的社会系统,却缺乏对理想的完整构想。她只是像原生生物一样,做出了趋利避害的反射,只不过,由于怀疑对象的模糊性,大学二年级的艾伦干脆将人类的现代文明放在了对立面——她坚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某个地方不一样。”

她逃向了阿富汗。可现在,她又从阿富汗消失了。

##纳兹鲁拉

纳兹鲁拉试图在美国做一个黑奴:他住在黑奴旅社里,吃他们的餐馆,读他们的报纸,跟他们的女孩约会。他经历到了40年代时一个在美国的黑人能经历到的一切丑恶。后来他改了主意,为了让自己不被费城人认为是黑奴,他留了一把大胡子,还戴了头巾。然而他一回到阿富汗,便从不戴头巾了。

艾伦随他而至,以为自己逃到了离人类文明最远的地方,却发现纳兹鲁拉的梦想,是在比斯特堡建一座水库,改变赫尔曼德河以及沙漠子民的命运。

科契人的首领祖菲卡带着他的部族,每年穿越两千英里往返于杰赫勒姆和奥克苏斯河间。他们的孩子、骆驼和羊组成绵延数英里长的队伍,步行过巴米扬大裂谷,辉煌的大夏城废墟,悄悄跨过印度边界。他们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国籍、除了一队骆驼外没有任何财产。

艾伦跟着科契人的队伍私奔了,随着季节和星辰迁徙,到了游牧部族聚集的卡比尔,却发现祖菲卡的梦想,是当上营地首领后带大家在水库旁定居。

艾伦以为,纳兹鲁拉比美国人简单;后来,她又以为祖菲卡更简单。但最终,艾伦还是发现所有人都像她那个混蛋老爸一样,“相信上帝想让人类开上豪华汽车,电力会让人类快乐起来,如果卖出的食品罐头足够多,就能缓解压力。”

艾伦觉得这些人的生活里好像都有个圣殿记分员,大家努力地在做“正确”的事情来积攒分数。而打分标准正是支撑他们所在社会的信仰,无论是有教堂的小镇,还是伊斯兰教主宰下的死亡大漠。无所信仰的艾伦认为那个记分员根本不存在,善行不会被记录,恶行也不会被惩罚,人类的智慧也并无传承的必要——尽管她掌握有游牧民族不具备的技能与智慧。而艾伦不断的逃离,即是对上一次社会中“正确”的背叛。她正逐渐变成非人。

打分游戏传染性地影响着人们,原本被认为多余的电力被迅速地用掉了,人群增长、扩张如始料未及的欲望。所有人在游戏规则下卖力而愉快地积攒分数,自有一套社会体系与他们支撑。不再乱来,也不再解剖世界,年轻人在号召下出发去完成使命,热血沸腾地奔向战争。

而她认为这是自掘坟墓。

##自掘坟墓

艾伦的父亲做过征兵局主席。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奇怪的言论在人群中流传开来,她父亲也是坚定的捍卫者之一,他牢牢把持着家中的话语权,还对着所有被派遣到战场上的年轻人发表了一通激情洋溢的演说。于是艾伦紧闭嘴唇,不再说话。

她看到人们在自掘坟墓。坟墓越挖越大,整个多赛特小镇陷进去,整个美国陷进去,最后是整个世界。所有人都无可避免地死去,而她只想死在一个离美国价值观最远的地方。她预言了核弹。

艾伦出逃的本质是对以美国精神的反叛。布鲁姆在《美国精神的封闭》中用平等、自由、民主、价值、开放等来描述美国精神,与大众的认知差不多。然而当我们谈论美国精神时,我们谈论的是它的正确与先进;布鲁姆却认为这些词汇代表着美国乃至欧洲精神的衰落,它封闭的特质就是不接受功绩之外的任何标准,即奉行艾伦所说的“圣殿记分员”体系。新体系确立于理性化的讨论与妥协之上,之前的文明经过千年思考和质问所沉积下的“人”的成分却没有延续下去,于是社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虚无主义。

如果说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作者本人对于以扩张为特征的美国精神的悲观态度。他认为美国精神,连同其所代表的外向性、消耗性的现代社会,终将走向崩溃。人类未来的发展必将从文明的根源寻找问题。布鲁姆认为那根源是古希腊,米切纳认为一切的问题则要从阿富汗这一文明纷争之地寻找解决,因为那是一切的冲突、矛盾以及本源的智慧的滥觞。而那些美国精神的背叛者将会承担起拯救这个国家的责任。

艾伦是在大夏城与阿富汗告别的。她站在昔日壮丽都空旷炽热的废墟上,说:“这就是大夏城,这就是纽约。”毛拉们曾祈求保佑,将军们曾拼死镇守,银行家们曾垂涎于此地的财富,如今他们所迷恋的一切都荡然无存。而莫西布·汗和纳兹鲁拉则带着盗火者的骄傲,骑着带有沃顿“W”标志的白马,要建设出一个新的阿富汗来。也正是他们,将这背道而驰的美国女人逐出了阿富汗。

##最后 最后聊聊书本身。中文版的翻译并不好,在描述上有强烈的疏离感。书中对阿富汗风土人情的描写确实很棒,很多时候就像在和作者一边聊天一边在山间行走,然后他忽然一指:看,佛。尤其是对于阿富汗这样一个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地方,米切纳可能是第一个深入其中且详细写出来的美国人。这本书的畅销,大概也和9·11事件之后人们的关注暴涨有关。不过,故事本身有很强的穿凿感,尤其是各个场景的切换好像不是靠缓缓的旅行,而是靠作者在后台拼命一拉——“砰”地掉下一台布景。在把那些新奇的见闻连缀起来之后,故事就苍白了许多,好像作者本人也急不可耐地要结束这茫茫荒漠中的跋涉,实在对不起这一流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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