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托尔斯泰《论莎士比亚和戏剧》
2014-04-03
托尔斯泰读莎士比亚的剧作已经有50年,作为一个七十五岁的老人,他仍然无法接受知识界公认的评价——即莎剧是“尽善尽美的杰作”。托尔斯泰认为莎士比亚甚至都不是“最平常的文人”。在托尔斯泰及其之前的时代,批评家大多对《李尔王》众口一辞地赞扬,因此他在暮年抛出这样一篇文论,颇有些“荷戟独彷徨”的意味。
在读这篇文论之前,我对莎士比亚的态度是既不推崇也不轻视。虽然读过几部他的剧作,甚至出演过考狄利娅等角色,但并未感到其故事有什么特别惊人的道理,只觉其想象力诡谲瑰丽,用语不拘一格。既然已经明确自己持有了这样的态度,在阅读并评点另一个人的观点时,便好尽量提醒自己莫要有失偏颇。
总体看来,托尔斯泰的审美相当传统,如对原作中淑女、对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之爱与大团圆的偏好等等。如果单纯用一个剧中是否出现了”单纯、自然和感人至深的人物性格“来比较两部剧作的价值的话,标准是没有错的,但遗憾在原作实在太过平庸,而不是个好的比较对象。如果说冲突是戏剧的灵魂的话,那莎士比亚改编后的版本无疑要丰富得多。
但剧作家制造“冲突”,总脱不了哗众取宠之嫌。而《李尔王》中还有更可疑的地方:以开场中葛罗斯特的话为例,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出现过不少下流的对话。托尔斯泰认为,这些话既不必要也不合理,纯属于“插科打诨”。托尔斯泰还指出,《李尔王》中的很多情节都是极其不自然的。例如李尔王竟会听从两个狠毒女儿的话而不信小女儿、葛罗斯特相信埃德伽会杀害自己等等。由此引申出的是人物个性的不自然,乃至人物的台词和动作都夸张又空洞。托尔斯泰十分重视剧作的逻辑,对于剧中人物与世界的矛盾,他认为是出于作者十分任意的安排。而且,他也无法忍受剧中人有超越自己时代的思想、言论和行为。这不禁让我想到国内历史题材的电视剧也经常遭遇此类批评。联系到莎士比亚在22/23年间写了37部戏剧,如此高产,细节的考证是否就被一带而过了呢?
对于莎士比亚为人物撰写的大段夸张而奇异的独白与俏皮对话,托尔斯泰很不以为然:“这些笑话仍然毫不可笑,除了使人因听见蹩脚的俏皮话而体验到近乎羞愧的不快之感外,还以其冗长而令人无聊。”几乎所有莎剧中的角色,他们的语言都有浓厚的莎士比亚风格。托尔斯泰无法接受这类戏剧化的表达,他以日常生活的标准来判断这些对话的合理性,并立下“莎士比亚并没有塑造出性格来”这样的断语。以托尔斯泰的眼光来看,好的戏剧应该能带给观众一种幻觉,即随剧情体验到不同的人生。这就要求剧作的语言、情节和逻辑结构不能有一点异常之处,否则会很容易使观众脱戏。显然,以我们目前的标准来看,莎剧的语言是有些矫揉造作,但在舞台上却大放异彩。日前看《哥本哈根》,三个人大段大段的抒情语言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在生活中出现的,但在舞台上的几个小时内,却有助于观众最快地理解剧情。而托尔斯泰也提到,当时的观众确实也更能接受这类夸张又繁复的风格。
而实际上,严肃戏剧的概念是直到18世纪才由博马舍提出的,而其推广和流行就更晚了。从传媒的角度看,印刷的文字无论如何要比表演艺术要更容易严肃起来。后者对观众的知识水平和注意力没有太高的门槛,因而“有教无类”且易趋于娱乐化。以现在被奉为阳春白雪的歌剧为例,普契尼歌剧中如蝴蝶夫人、中国公主等异族角色,瓦格纳笔下的指环、女武神、鬼魅般的荷兰船长,都逃不了刻意求异和哗众取宠的嫌疑。尤其在巴洛克艺术的对比下,《李尔王》剧中的夸张,倒变得容易接受。
托尔斯泰也明白自己的评价是站在一个现代人的角度而言的。但他以《荷马史诗》为例,认为只要有分寸感,那么好的作品依然能超越时代和读者亲近。莎士比亚的大部分戏剧,都是根据旧剧本、编年史或者小说改写的。他的改写,很大程度上是融入了自己的理想,添加进了很多时代和观众悦纳之物。为了达到戏剧的效果,莎士比亚在不少地方都做了夸张。脸谱化、符号化的表达亦然,如国王总是自大又有些愚蠢等等。莎士比亚自己是戏剧演员,很在乎舞台表演的感染力和台词韵律的和谐。这些应该是考虑了观众接受度的。
托尔斯泰对《李尔王》的批评非常有可取之处,然而却是他站在一个先入为主的立场上,用错误的方式得出的。托尔斯泰的这些评论,是基于他认为“《李尔王》是一部荒唐的庸作”上发出的。这种立场很可能影响了托尔斯泰对这部剧的进一步思考。比如,演员的咏叹被认为是“装疯卖傻”和”矫揉造作“,而他也几乎是一而概之地认为戏剧中的转折丝毫不能引起读者或观众的移情。在原作里,李尔王剥夺幼女的财产理由是考狄利娅的回答不同他的预料,导致他计谋失败,外加两个女儿谗言刺激。托尔斯泰认为这个理由很充分,而忽略了莎翁版中也包含着李尔王养老计划失败、在异国国君面前丢脸以及谗言刺激等等同样充分的理由。
对于莎剧的声望,托尔斯泰认为,除了让人着迷之外,没有太多意义。而托尔斯泰看待那些莎士比亚的赞美者,也有“立场先于推理”之感。托尔斯泰写作本文的目的是希望人们尽快摆脱对于莎士比亚不合实际的赞美,摆脱宗教基础戏剧的催眠,从而寻求创造一种用以阐明并确立人们心中高度宗教意识的当代戏剧的新形式,并建立起符合时代的价值体系。对于他的目的,我并无异议。 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1978年出版的《李尔王》,其出版说明中有这样的评语:“在本剧中,作者深刻地揭露了现实社会中人情的浇薄。过去视为神圣的人伦关系已被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所破坏,在金钱关系支配下连亲生子女都利欲熏心,忘恩负义。”看着这样文革式的文论,哑然失笑。但我们自己在写书评的时候,每做一次论断,甚至每使用一个形容词,都是一次个人价值观的叫喊。而大多数人都无法超越自己所处的时代,“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所作的这篇对托尔斯泰《论莎士比亚和戏剧》的评论,大概也很难做到全面客观。其中的不足之处,还需要各位来指正吧。